一、背景依据
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村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管理,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,实现由现在的“村财、乡管、县监督”机制转变到“村财、村管、村用、乡监督”运管机制,逐步实现“政经分离”。从目前县市乡镇情况看,未严格执行财政部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》、《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》和自治区《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条例》,村集体资产存在底数不清、资产管理混乱,乡镇无专人监管,村集体财务运行管理不规范,资金存在平调、借支、挪用等情况。
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《关于加强村(社区)集体“三资”管理专项监督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自治区人大常委会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条例》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、自治区纪委监委《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安信2官网登录实际,起草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》,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,盘活村集体资产,壮大村集体经济,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财产性收入。
二、工作过程
按照上级文件要求,地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》,向各县市、地区纪委监委,地区财政局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,同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后,提交行政公署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,下发各县、市人民政府,地直相关部门。
三、主要内容
《意见》共分为五部分。第一部分为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。主要为制定意见要求和原则。第二部分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制度。主要是规范村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,有效规范有章理事,按制度办事。第三部分规范农村集体“三资”运营管理。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,依托乡镇农经站,乡镇成立农村集体“三资”核算中心,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委托代理协议,规范使用新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,具体承担农村集体“三资”委托代理日常工作,实现“村财、村管、村用、乡监督”,逐步实现“政经分离”。第四部分提升经营机制壮大集体经济。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,建立“三资”管理有效激励机制,探索“政经分离”,壮大村集体经济。第五部分加强组织领导。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“三资”管理队伍建设,县市财政、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、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要落实村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监管职责,建立乡镇村干部“三资”管理工作考核机制,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对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的监督检查,推动工作落实。
安信2官网登录地区农业农村局
2022年7月20日
文件下载:关于对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》的政策解读